什么是ISO26000?
ISO开发ISO26000 的目标是,该指南应当普遍适用于任何形式的组织。任何性质的组织(如企业,经济,公共事业,支持性、服务性行业等),无论其规模大小,无论其活动领域如何,任何地区,任何国家(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均可采用。同时,开发该指南应当考虑到各组织相关的情况以及文化、社会发展、法律和环境等方面的差异。
ISO26000 社会责任指南要处理的核心内容包括: 社会责任的概念,定义和方案;社会责任发展背景,趋势和特征;社会责任的原则和实践;识别利益相关方及参与;社会责任核心主题和活动领域;社会责任实际融入组织;通过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
ISO26000 应当明确如何理解社会责任,定义社会责任的原则,确定社会责任的核心主题及活动范围,详细描述将社会责任融入组织的方法。ISO26000 为组织提供处理社会责任实践的指导,应满足如下条件:尊重文化、社会、环境和法律及经济发展条件的差异,有助于组织处理其社会责任;提供实现社会责任可操作化的指南;识别利益相关方并促进其参与;强调绩效成果及其改进;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度;提高客户及利益相关方对组织信心和满意度;促进社会责任领域术语统一;保持与现有国际文件,条约,公约和其他ISO标准一致;不削弱政府处理组织的社会责任的权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按照ISO 的定义,ISO26000 是一个自愿性的国际指导性标准(Guidance),也就是说,与ISO9000 及ISO140000不同,ISO26000 为非管理标准, 为非认证标准, 此外,ISO26000 不能用于法律规定、采购及合同目的。
ISO26000 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一个国际标准文件——“ISO26000 社会责任指南”(Guidance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技术编号。按照ISO 的设计,ISO 开发ISO26000 的目的是, 促进全球对社会责任的共同理解,按照社会责任的最佳实践,向全世界愿意应用ISO26000 的所有组织(不仅限于企业),提供一个有助于践行社会责任的框架性指南,为支持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ISO26000标准简介: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0年11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即日起正式发布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
社会责任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宗教、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自本世纪初开始,社会责任问题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国家和组织开始研究并制定有关社会责任标准,并推动这些标准的实施。为了满足国际社会对社会责任规范化和统一化的需求,ISO于2004年启动了ISO 26000的制定工作,旨在为组织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提供相关指南。该国际标准为自愿性标准,各类组织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用。
该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包括中国在内的90多个国家的400多名专家共同参与了制定工作。我国专家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并得到了采纳,例如:关于社会责任原则问题,在其总则部分增加应用该标准时,建议组织要考虑社会、环境、法律、文化、政治和组织的多样性以及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同时尊重国际行为规范。该标准的发布,将有利于明确社会责任的定义和内涵,统一社会各界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和理解,为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可参考的指南。
ISO 26000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术语和定义;(二)与社会责任有关的背景情况;(三)与社会责任有关的原则和实践;(四)社会责任的主要方面;(五)社会责任的履行;(六)处理利益相关方问题;(七)社会责任相关信息的沟通。组织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所需遵循的原则是:(一)应用该标准时,建议组织要考虑社会、环境、法律、文化、政治和组织的多样性以及经济条件的差异性,同时尊重国际行为规范;(二)遵循七项核心原则,包括担责、透明、良好道德行为、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关切、尊重法治、尊重国际行为规范、尊重人权等。
ISO 26000声明:它所说的“组织”不包含履行国家职能,行使立法、执法和司法权利,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制定公共政策,或代表国家履行国际义务的政府组织;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和公平贸易,反对将其用作贸易技术壁垒的工具;它不是管理体系标准,不适用于认证目的,任何关于ISO 26000的认证或符合性声明都应视为对该标准的误用;附录中提及的任何自愿性倡议或工具并不意味ISO批准它们或给予其特殊地位,附录为资料性附录,仅供参考。
ISO制定的国际标准均为自愿性标准,世界各国及各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是否采用ISO 26000。在尊重多样性和差异性原则的前提下,ISO 26000的主要技术内容强调组织遵纪守法、尊重人权、关心员工、保护消费者、热心社会公益、关爱环境,为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贡献等,这对于我国当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为此,我国将根据采用国际标准的有关规定,针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特点,参照ISO 26000的内容,研究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标准,以促进我国企业等组织推动社会责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ISO26000的特点:
ISO26000从项目伊始,就因为其富有争议的主题、广泛的参与人员、包罗万象的内容等,具有鲜明的特点:
1、 用社会责任(SR)代替企业社会责任(CSR),统一概念。
社会责任的定义是整个ISO26000中最为重要的定语,而ISO用SR代替CSR,就使得以往只针对企业的指南扩展到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组织。ISO秘书长Rob Steele在指南发布的当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最初社会责任工作组讨论的是企业社会责任,但是各方很快意识到CSR的七项原则不仅适用于私人部门,同样适用于公共部门,原则确定的七项主题—组织管理、人权、劳工实践、环境、公平运营、消费者权益、社区参与和发展同样都适用于公共部门,所以把CSR推广到SR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撇开这些细节,ISO把CSR推广到SR,使得指南的适用范围大为扩展,其重要性有了显着性的提升,这个变化是整个社会责任运动的里程碑,也是ISO自身的里程碑,因为这是ISO第一次突破技术和管理领域,涉足社会领域标准的制定。
2、 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组织
正因为指南用SR代替了CSR,从而使得ISO6000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组织,包括公有的、私有的,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的和转型国家的各种组织,但是不包含履行国家职能、行使立法、执行和司法权力,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制定公共政策,或代表国家履行国际义务的政府组织。
3、 不是管理标准,不用于第三方认证
ISO26000的总则中强调,ISO26000只是社会责任“指南”,不是管理体系,不能用于第三方认证,不能作为规定和合同而使用,从而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9001)以及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显着不同。任何提供认证或者声明取得认证都是对ISO26000意图和目的的误读。因为ISO26000并不“要求”组织做什么,所以任何认证都不能表明遵守了这一标准。
4、 提供了社会责任融入组织的可操作性建议和工具
指南的一个重要章节探讨社会责任融入组织的方法,并给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建议,指南的附录一中也给出了自愿性的倡议和社会责任工具,从而使组织的社会责任意愿转变为行动。指南致力于促进组织的可持续发展,使组织意识到守法是任何组织的基本职责和社会责任的核心部分,但是鼓励组织超越遵守法律的基本义务。指南促进了社会责任领域的共识,同时补充其它社会责任相关的工具和先例,而并非取代以前的成果。
5、 前所未有的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和独特的开发流程
社会责任指南制定的5年中,有来自99个国家的400多位专家参与开发,和市场有关的利益相关方被分成六组:政府、产业界、消费者、劳工(工会)、非政府组织和科技、服务等(SSRO),这六个小组分别组成六个工作组,各组内部形成自己的意见,并在彼此之间相互讨论,最终达成统一意见。由此看来,广泛的利益相关方参与确保了指南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是指南最终高票通过的关键。
同时,ISO26000具有独特的开发流程,ISO在技术管理局下直接设立社会责任工作组(ISO/WGSR),工作组主席由来自巴西和瑞典的专家共同担任,平衡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关系,工作组成员包括六个利益相关方,并在区域和性别上保持平衡,各成员国按照利益相关工作组推荐专家,并在国内组成对口的委员会,同时,建立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这种流程确保了利益相关方的平衡,从而对最终达成国家层面和利益相关方层面的两层共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6、 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参与
如上所述,在工作组的成员分配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具有同等地位,工作组的主席由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专家共同担任,同时,在参与开发的99个国家中,有69个是发展中国家。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确实广泛参与了ISO26000的制定过程。
7、 和多个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推广了社会责任相关的实践
ISO和联合国的国际劳工组织(ILO)、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UNGC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都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同时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社会责任国际(SAI)等组织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联系,确保这些组织能参与到指南的开发过程中,从而使得指南不是替换,而是补充和发展了国际上存在的原则和先例。
8、 差异性原则
ISO26000总则中指出,应用指南时,明智的组织应该考虑社会、环境、法律、文化、政治及组织的多样性,同时在和国际规范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考虑不同经济环境的差异性。
差异性也是我国在ISO26000开发过程极力主张的一个原则,因为每个国家的情况有所不同,同一组织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面临的环境也不相同,所以确保应用指南时充分考虑国家地区环境的差异性,是非常重要的。